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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镜虹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原总账会计吉宇华涉嫌严重违法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日前,经海安市委同意,海安市监委对江苏镜虹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原总账会计吉宇华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2014年至2019年,吉宇华在担任海安县(市)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现金会计、江苏镜虹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总账会计期间,伙同他人以虚构租赁事实的方式,虚列运费支出变相结付租金并集体私分,涉嫌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所送财物,为他人谋利,涉嫌受贿罪;伙同他人将改制前公司资金非法占有并予以分配,涉嫌职务侵占罪。
案件由海安市监委调查终结,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